A1:本會信用部(以下簡稱信用部)為因應現行洗錢防制相關法規之要求,需持續認識與瞭解客戶,以利進行資料更新。資料雖不用每年更新,但資料有異動時就需請客戶協助提供。

A2:不論是自然人還是非自然人客戶,皆請您更新「客戶基本資料暨異動申請書」所列資料(如職業、行業、國籍等)。

A3: 本人親自簽名或蓋原留印鑑皆可。

A4: 為了保障您的帳戶及個資安全,臨櫃申請如採親自簽名者,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辦理。

A5: 您也可以將客戶基本資料暨異動申請書填寫完畢後,親簽或加蓋原留印鑑郵寄到信用部辦理。信用部將於受理郵寄申請書時以您所留存之聯絡方式或資訊聯繫或確認本人後,始為您完成資料更新,以保障您的個資及帳戶安全。

A6: 因金融機構須持續且定期檢視或審視客戶之最新資訊,並確保客戶之身分辨識文件為最新且有效;倘您的身分證明文件有更新之情事,煩請您附上最新身分證明文件影本一併寄回,本會信用部將為您辦理資料更新。倘開戶迄未曾有更新之情事,則可毋須檢附,僅需寄回申請書即可。

A7: 不會,信用部依法負保密義務。

A8: 所有業務往來只要填ㄧ張。

A9: 目前洗錢防制相關法規已將保管箱業務納入,所以需要更新。

A10: 只要有任ㄧ帳戶使用中,還是要麻煩您更新。

A11依據洗錢防制相關規定,要求信用部應瞭解自己的客戶,且賦予交易監控等責任。為確保資料正確及完整性,申請書內容需要請您幫忙提供。

A12: 代填資料後,記得由客戶本人簽名或蓋原留印鑑。

A13: 為了方便客戶管理帳戶,信用部存摺類帳戶餘額萬元以下者,可以使用活期性存款結清銷戶申請書【郵寄銷戶專用】,以郵寄方式辦理結清銷戶。

A14 : 信用部為因應現行洗錢防制相關法規之要求,需持續認識與瞭解客戶,所以會持續通知,仍請您撥冗配合辦理資料更新。

A15: 對於資料逾期未補正者或未配合補正者,除非您有涉嫌洗錢等違法情事,否則不會影響您已開戶的帳戶或交易;但基於洗錢防制相關法規之要求,需持續認識與瞭解客戶,仍祈請您能協助配合辦理資料提供或更新,對您帳戶使用上的方便性及安全性將更有保障。

A 16: 為避免信用部提供之金融服務遭利用於洗錢或資恐,信用部必須確認客戶交易是合理的,且與客戶身分資訊相當,故必要時信用部會詢問客戶或請客戶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以協助確認。

A 17: 對於不配合相關措施之客戶,信用部得視客戶交易往來情形,依相關法令或往來契約之約定,拒絕/暫停交易,或暫時停止或終止業務關係(例如:銷戶)。

有關防制洗錢Q&A,如有任何問題,

可電洽蘆洲區農會信用部  02-82820777 分機128,129

A1:係指民眾到非已開戶農漁會信用部辦理之現金交易,包括現金匯款、換鈔等交易。

A2:(1)個人戶:本人、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或護照,及代理事實證明。
(2)非個人戶: 法人或團體相關登記證照或立案證明文件(如:公司之為設立或變更事項登記表)、章程、營運地址、股東/出資人名冊、實質受益人(直接、間接持有該法人股份或資本超過25%以上之自然人股東/出資人或其他具控制權人)身分資料、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代理事實證明相關資料。
(3)前述代理事實證明,係指由被代理人或委託人出具之授權書、委託書。

A3: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代理事實證明。外匯類交易另需依照中央銀行相關規定辦理。

A4:農漁會信用部另依據外匯管理相關規定或防詐騙等其他法令,在客戶辦理外匯業務、新臺幣3萬元以上的國內匯款等時,也會請客戶提供身分證明文件進行資料核對,並適時瞭解客戶交易目的,避免客戶被詐騙,例如:
(1)匯款/無摺存入非本人帳戶達新臺幣3萬元以上者。但週期性匯款(即以前曾匯款至相同戶名者),不在此限。
(2)年長者臨櫃提領現金達新臺幣3萬元以上者。

A5:為避免農漁會信用部提供之金融服務遭利用於洗錢或資恐,農漁會信用部必須確認客戶交易是合理的,且與客戶身分資訊相當,故必要時農漁會信用部會詢問客戶或請客戶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以協助確認。

A6:農漁會信用部會檢視帳戶交易行為與客戶身分、收入、營業規模或營業性質是否相當、是否具合理性及資金來源是否明確等相關資訊,以辨識是否為疑似洗錢或資恐交易。

A7:農漁會信用部對於不配合相關措施之客戶,對既有客戶得依據法令及契約約定,拒絕/暫停交易,或暫時停止或終止業務關係(例如:銷戶或停卡)。

A8:依據農漁會信用部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注意事項範本,農漁會信用部如遇到以下其中一情形,應予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甚至暫時停止或終止業務關係:

(1)疑似使用匿名、假名、人頭、虛設行號或虛設法人團體開設帳戶者。

(2)客戶拒絕提供審核客戶身分措施相關文件者但經可靠、獨立之來源確實查證身分屬實者不在此限

(3)對於由代理人辦理之情形,且查證代理之事實及身分資料有困難。

(4)持用偽、變造身分證明文件

(5)出示之身分證明文件均為影本。但依規定得以身分證明文件影本或影像檔,輔以其他管控措施辦理之業務,不在此限。

(6)提供文件資料可疑、模糊不清,不願提供其他佐證資料或提供之文件資料無法進行查證。

(7)客戶不尋常拖延應補充之身分證明文件。

(8)建立業務關係之對象為資恐防制法指定制裁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以及外國政府或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認定或追查之恐怖分子或團體者。但依資恐防制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四款所為支付不在此限。

(9)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時,有其他異常情形,客戶無法提出合理說明。

(10)對於不配合審視、拒絕提供實質受益人或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人等資訊、對交易之性質與目的或資金來源不願配合說明等。

(11)其他依各農漁會信用部開戶約定事項或依法令規定辦理者。

A9:所謂法人或團體的「實質受益人」是指對該法人或團體「具所有權或最終控制權的自然人」。農漁會信用部應依序瞭解下列資訊,以確認客戶之實質受益人:
(1)直接、間接持有該法人或團體股份或資本超過百分之二十五之自然人。
(2)若依(1)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或對具控制權自然人是否為實質受益人有所懷疑,應辨識有無透過其他方式對客戶行使控制權之自然人。
(3)若依(1)及(2)均未發現具控制權之自然人時,應辨識高階管理人員(高階管理人員之範圍得包括董事、監事、理事、總經理、財務長、代表人、管理人、合夥人、有權簽章人,或相當於前述高階管理人員之自然人,農漁會信用部應運用風險基礎方法決定其範圍)之自然人身分。

A10:除了直接持有法人的股份或資本外,應包含間接持有股份或資本的部分。例如:下圖中A君於甲公司的總持股比例為: 直接持股(15%) + 間接持股(15% x90%=13.5%) =28.5%。

A11:除依過去規定提供貴公司之變更事項登記表及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外,需另提供股東名冊或出資證明及具出資超1過25%之具最終控制權自然人、有權簽章人與高階管理人員之身分資料(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等) 、公司章程及營運地址相關資料,以利農漁會信用部確認並驗證客戶及實質受益人身分

A12:公司戶之股東若為法人股東,仍應提供該法人股東的股東名冊或出資證明或經農漁會信用部認可的證明文件,直至辨識出有無直接、間接持有公司戶之股份或資本超過25%之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自然人為止。如有直接、間接持有公司戶之股份或資本超過25%之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自然人,應提供其身分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等),其餘應準備之文件請參考前一題。

A13:應提供持有股份或資本超過25%之具最終所有權或控制權自然人之身分資料(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等)。

A14:除非取得客戶同意,農漁會信用部應為客戶保守秘密,並訂定客戶資料保密之適當政策及作業程序,以確保客戶權利,但以下情形不在此限:
(1) 農漁會信用部依洗錢防制法或資恐防制法對法務部調查局申報或通報。
(2) 主管機關另有規定。

A15:農漁會信用部會考量前次執行客戶身分資料審查之時點,及所獲得資料之適足性後,在適當時機對既有客戶進行審查,並請客戶提供必要之資料以進行驗證。前開適當時機至少將包含:
(1)客戶加開帳戶或新增業務往來關係時。
(2)依據客戶之重要性及風險程度所定之定期審查時點。
(3)得知客戶身分與背景資訊有重大變動時。
為確保客戶於農漁會信用部進行之交易,與客戶及其業務、風險相符,農漁會信用部於必要時將瞭解客戶資金來源。

如果您對上述尚有問題,請洽本會服務台專員服務

電話:02-82820777#128或129

Q1、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分會名稱會變嗎?

A1:不會更名。本會金融機構代號785、通匯代號785。均會列印在存摺。

Q2、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的存摺還可以使用嗎?

A2:不可以。因合併採行共用中心主機系統,請於107年11月9日前儘速至本會信用部及各分部補登未登摺之資料。

Q3、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的存款帳號有改變嗎?

A3:有變更。共用帳務系統之存款帳號統一為14位,均會列印在存摺。請向原開戶單位更換存摺,或電話詢問。本會所屬各營業單位電話附於本通知最後一頁。

Q4、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存摺應如何換發為共用帳務系統存摺呢?

A4:(1)個人戶:存戶本人攜帶:1.身分證 2.原農會存摺 3.原留印鑑,洽本會信用部及各本分部換發存摺。
(2)非個人戶:負責人或代表人攜帶:1.公司證明文件 2.代表人個人身分證 3.原農會存摺 4.原留印鑑,洽本會信用部及各分部換發存摺。

Q5、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存摺換發為共用帳務系統存摺需要存戶本(或負責人)親自辦理嗎?

A5:存戶本人(或負責人)如無法親自辦理換發存摺時,可委託第三人(以下稱受託人)代為辦理。

受託人應攜帶:1.受託人本人之國民身分證2.委託人之原農會存摺3.原留印鑑4.委託書洽本會信用部及各分部換發存摺。

Q6、存戶遺失原農會存摺或印鑑或二者皆遺失時,應如何換發共用帳務系統存摺?

A6:存戶本人(或負責人)親自洽原開戶農會辦理,個人戶須攜帶身分證正本、第二證明文件,負責人須攜帶公司證明文件及負責人個人身分證。

Q7、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存摺換發為共用帳務系統存摺可以通訊辦理嗎?有換發期限嗎?

A7:(1)仍需請本人回原開戶單位辦理。 (2)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隨時都可以至農會換發,沒有期限。

Q8、存戶於原農會有二個以上的帳號,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如何處理?需要取消其中之一帳號嗎?

A8:原農會帳號將轉換為共用帳務系統新編帳號,各帳號可同時並存。

Q9、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因帳號不同,若其他人匯款至原農會帳號,會如何?

A9:(1)匯款人如以自動化設備(如:e-ATM、金融卡轉帳、FEDI、電話、網路銀行)匯款至原農會帳號,其輸入原通匯代號+原農會帳號,初期系統會進行比對後轉入,一定期間(108年11月11日止)後則會直接拒絕,故仍請客戶儘量使用新帳號進行轉帳,以避免造成匯款均無法成功。

(2)匯款人如臨櫃辦理跨行匯款,收款行填寫原農會/分會名稱+共用帳務系統帳號,則本筆匯款由收款分會於確認戶名相符後入帳。

Q10、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農會存摺使用之提款密碼還繼續有效嗎?

A10:不須重新設定,原設定的通提密碼繼續有效。

Q1、原農會存單須轉換?

A1:原存單帳號會變更,但無須來行更換。

Q1、原農會支票問題,如何處理?若可沿用,是否有限制期限?

A1:共用帳務系統上線後,原農會支票仍可繼續使用。

Q1、我原來在本會繳交利息及本金之自動扣款帳號是否需重新辦理?

A1:不需要重新辦理。原自動扣款帳號共用系統會轉換為新的扣款帳號。

Q2、農會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原放款客戶繳交利息及本金方式是否有所改變?

A2:原農會放款客戶申請自動扣款,會以新自動扣款帳號扣款;沒有申請自動扣款客戶,則可透過共用帳務系統所提供電話語音系統、網路銀行系統或親至臨櫃繳納。

Q3、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放款客戶權利義務是否有所改變?

A3:原放款客戶權利義務沒有任何改變,惟有新的放款帳號及新的自動扣款帳號。

Q4、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原辦理聯貸業務客戶權利義務是否有所改變?

A4:原辦理聯貸業務客戶權利義務沒有任何改變,惟有新的放款帳號及新的自動扣款帳號。

Q1、農會共用帳務系統正式上線後,原農會金融卡還可使用嗎?

A1:正式上線後,原金融卡仍可繼續使用至108年11月11日止。

Q2、農會客戶如何將本會金融卡換發為新本會共用帳務系統金融卡?領卡手續如何辦理?

A2:1.農會先做預製卡:本會於系統上線前先預製妥卡片(最近一年內有使用記錄者),客戶無需申請。客戶需本人持身分證、原留印鑑及原金融卡來會領取。

2.無預製卡需臨櫃申請(客戶一年內無使用金融卡記錄者):預先通知客戶有關換卡之訊息,屆時請客戶攜帶原本會金融卡、原留印鑑及身分證至原開戶單位申請,申請後10天始能取得金融卡。

Q3、若客戶本人無法親自至本會辦理換卡,是否有其他領卡方式?

A3:客戶本人如無法親至本會辦理時,可填寫委託書,委託第三人(以下稱受託人)代為辦理。

受託人應攜帶:1.委託授權書 2.受託人本人之國民身分證 3.委託人身分證、原金融卡、原留印鑑洽本會信用部及各分部換、領金融卡。

Q4、何時本會金融卡將停止使用?

A4:自107年11月9日下午3:00起至107年11月12日0時止(系統開始進行轉換,原農會金融卡將全面停用。)

Q5、如何啟用新本會共用帳務系統金融卡及變更密碼?

A5:1.自動櫃員機啟用:客戶本人持原金融卡及新發卡片,至自動櫃員機進行以舊卡啟用新卡及變更密碼作業。

2.臨櫃啟用:客戶於櫃檯進行啟用時可同步利用開卡設備進行密碼變更作業,或可持金融卡至自動櫃員機進行變更密碼。

Q6、本會金融卡原本約定之轉入帳戶,合併後是否該重新約定?

A6:由本會產生製卡檔整批製卡之客戶,無需申請轉入帳號重新約定(含指定及非指定帳戶轉帳)。

Q7、別家銀行原本於金融卡約定轉入農會帳戶,合併後是否該重新設定?

A7:需重新設定。

Q8、至其他農農會的ATM上提款或轉帳,是否需手續費?

A8:如果提供提款機之農會(卡片行與ATM所屬行)均已加入本共用中心時,免收手續費。

Q1、原農會電話語音服務系統於合併作業時是否會有一段時間暫停服務?

A1:原農會電話語音服務系統將於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前一營業日(107/11/9)下午3:00起暫停服務,待原農會的資料全部移轉至「共用帳務系統」後,繼續提供服務。

Q2、我原來在原農會的電話語音服務密碼遺忘了該怎麼辦?

A2:請本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洽原電話語音服務開戶單位重新設定。

Q3、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我還可以使用原農會舊帳號辦理電話語音查詢或轉帳嗎?

A3:可以,惟系統會將您的舊帳號變更為新帳號。(請向原開戶各本會查明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之新帳號)

Q4、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我原來在原農會的電話語音服務密碼,是否有效?需重新設定嗎?

A4:無法使用,需請您本人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回原開戶單位重新設定密碼或持新金融卡上網重新設定。

Q5、我在原農會辦理電話語音服務時,有約定轉入帳號,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還需要重新約定嗎?

A5:您原於農會所約定之轉入帳號,將自動轉換為共用帳務系統新編帳號移入。如您需要增加其他約定轉入帳號或轉出帳號,請本人攜帶身分證件及原留印鑑,洽電話語音服務帳戶開戶單位辦理。

Q6、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電話語音服務轉帳有限額嗎?

A6:轉入非本人帳戶及跨行帳戶每日累計限額為新台幣200萬元正(指本人所有轉出帳號轉出金額之合計數),若您需要較高的轉帳限額,請本人攜帶身分證及原留印鑑,洽原電話語音服務開戶單位辦理申請。本項轉帳限額會與其他業務(如:金融卡轉帳、網路銀行轉帳)之交易金額合併計算。

Q1、網路銀行的服務功能如何申請? 要準備什麼資料?申請後何時可以開始使用?

A1:存戶本人持身分證正本及任一立約帳號之原留印鑑洽本行櫃檯填寫「網銀銀行申請書」後,由櫃員依存戶申請書內容開通網銀功能,並交付存戶網路銀行密碼;存戶開通網銀功能後,查詢功能即可使用,但約定轉入帳號功能需於申請後次一營業日生效。

Q2、未成年人/外國人/公司戶可不可以申請使用網路銀行服務?

A2:可以,未成年人/外國人/公司戶皆可申請使用網路銀行服務。惟未成年人如持公司服務證明辦理撥薪之帳戶,不得辦理網路銀行服務。

Q3、可否線上申請或由他人代理申請網路銀行密碼?

A3:須本人來會申請或可持新金融卡至網路重新設定,操作方式詳見本會官網。

Q4、各種帳務明細的查詢期間?

A4:(1) 存款查詢:活期(儲)、支存存款可查詢半年內交易;定期存款查詢期間不限。

(2) 放款查詢:放款明細可查詢半年內之交易明細。

(3) 匯入匯款查詢:當日。

Q5、查詢交易明細有無筆數限制?

A5:本行網路銀行交易明細之查詢有日期限制,個人銀行及企業銀行查詢交易明細限制皆為2000筆。

Q1、轉入共用帳務系統後因帳號不同,若其他人匯至原農會帳號,會如何?

A1:1.匯款人如以自動化設備(如:e-ATM、金融卡轉帳、FEDI、電話、網路銀行)匯款至原農會帳號,其輸入原通匯代號+原農會帳號,初期系統會進行比對後轉入,一定期間後108年11月11日止則會直接拒絕,故仍請客戶儘量使用新帳號進行轉帳,以避免造成匯款均無法成功。

2.匯款人如臨櫃辦理跨行匯款,收款行填寫本分會新金資代碼和本分會之原帳號,則本筆匯款由收款分行於確認戶名相符後人工入帳。

Q2、約定整批匯款之格式是否須變更,如何辦理?

A2:須變更,請共用帳務系統中心協助。

Q3、各農會如辦理跨行匯款時,因匯款人書寫解款人帳號或戶名錯誤而導致退匯時,應如何處理?

A3:1.如匯款人可依匯款申請書上資料可資聯繫,請求其重新確認解款人帳號或戶名否有誤,如有誤植時,請其更正後簽章並再繳匯費後重匯。

2.如匯款人係以現金辦理跨行匯款時,但依匯款申請書上資料無法聯繫時,應自行製作聯繫登記簿,詳實紀錄聯繫時間、電話號碼等資料並經主管覆核無誤,俾日後追 ,如匯款人有留地址者,應視情況由兩位行員陪同實訪。

Q4、原委託本會代收票據如何處理?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代收票據入帳是否會轉入共用帳務系統之帳號?

A4:各農會加入共用帳務系統並不影響客戶權益,故原於各農會代收票據之客戶,仍依往例至本會信用部或各分會辦理代收票據,惟自加入共用帳務系統日後,所有代收票據入帳時,均以新帳號直接入帳。

Q5、未到期之代收票據收費標準是否依原本會之規定?

A5:加入共用帳務系統日起,未到期之代收票據仍依原本會之規定之收費標準辦理。

Q6、各農會是否有代收票據類似之收費?與減免之優惠?

A6:有,仍依原本會之規定之收費標準辦理。

Q1、各農會客戶代扣公共事業費用之帳戶,會因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而須重新申請嗎?

A1:各農會客戶帳戶仍可扣款,不需重新申請,本會將依公共事業單位之作業,配合提供新帳號予扣繳單位。

Q2、各農會客戶已辦理授權代繳費用非公共事業(如保險公司)之帳戶需要重新向原扣款申請?

A2:已辦妥授權代繳費用之各農會客戶,不需重新申請,農會將依公共事業單位之作業,配合提供新帳號予扣繳單位。

Q3、診所之健保費約轉轉入帳戶(客戶為醫師),因各農會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是否須向健保局重新申請約定?

A3:醫療診所入帳帳戶,因各農會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須向健保局重新申請約定。

Q4、退輔金退到各農會帳號,於各農會加入共用帳務系統後需去主動告知更改嗎?

A4:需主動告知更改。

Q5、若委託授權轉入各項費用之帳號是否須重新約定?(如老人年金、保險祝壽金)

A5:不須重新約定,本會將依入帳單位之作業,配合提供新帳號予該單位。

Q6、若當初系透過基金公司購買定期定額基金扣款,是否須重新約定帳號?

A6:不須重新約定,本會將依入帳單位之作業,配合提供新帳號予該單位。

新北市蘆洲區農會—總會信用部 電 話:02-82820777 傳 真:02-22837090

入會需要哪些資格?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於蘆洲區者。

入會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一 ) 申請人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正本

     ( 二 ) 請領10日內之農地土地登記謄本壹份及使用分區證明

                   1.面積0.1公頃以上,實際從事農業工作

        2.申請加入贊助會員者免本項文件

     ( 三 ) 申請人印章。

     四 入會費新台幣300元整。 

     五 ) 除正會員、貸款戶及因業務需要者不予限制外,餘欲加入

              贊助會員者,必須與本會往來達半年以上及一定實績者。

              詳情請電本會會務股  02-82820777,分機220洽詢。

(請注意:加入會員後,戶籍遷出蘆洲區者,依法將喪失會員資格。)

定期存款如何辦理中途解約?

定期存款於到期前得中途解約,但應於七日以前通知銀行,如未能於七日前通知,經存款銀行同意後亦得受理,中途解約應將存款全部一次結清,由存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定期存單、與存單相符之印章,至原開戶行辦理。

個人如何申請辦理支存開戶?

滿20歲自然人,於農會開戶往來超過半年,六個月存款平均積數達10萬元以上(含),由存戶本人攜帶身份證、印章、存褶,100元(聯徵中心查票信費)來會辦理。

如何在農會辦理簡易外匯業務?

(一)我國國民:

(1)年滿二十歲持中華民國身分證件,填具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即可。

(2)持有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居留證之華僑。

(3)持有僑務委員會核發之華僑証明文件。

(二)外國人:

(1)持外僑居留證。

(2)持外國護照。

(3)香港及澳門地區居民:持入出境證件。

(4)大陸人士:持護照、旅行證、或居留證。

買賣外幣現鈔的金額限定?

(1)辦理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者,須填具「外匯收支或交易申請書」向中央銀行申報。

(2)人民幣每次以二萬元為限。

自然人開戶要帶什麼證件?

滿20歲自然人,本人攜帶雙證件、開戶印鑑;若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陪同開戶,並備妥雙方身分證正本或未成年者戶籍謄本及印章至開戶櫃台辦理開戶。

印鑑、存摺或存單遺失怎麼辦?

印鑑遺失時,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新印鑑、存摺;存摺或存單遺失時,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原留印鑑至原開戶地辦理,另須支付工本費100元。  

辦理貸款需準備那些資料﹖

借款人:身分證、印章(舊貸戶須原印鑑)、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戶口名簿

              收入資料:例:扣繳憑單、主要往來銀行存 摺、租約、401報表、……等、

              綜所資料(金融機構借款金額達2000萬元上者)、買賣件須附買賣合約書+收付款紀錄

轉貸戶:代償銀行帳戶往來情形及清償之帳號、金額

保證人:身分證、印章、收入資料(例:扣繳憑單、主要往來銀行存摺、租約、401報表……等)

貴會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是如何訂定﹖

本會「指數型房貸指標利率」係以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合作金庫銀行(以下稱指標銀行)公告之1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之簡單算數平均數之平均利率(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三位)為基準訂定之。

本人必須持身分證、原留印鑑、存摺親自到原開戶地申辦提款卡,申辦後,大約一個星期左右再去原開戶地洽領所申辦之提款卡。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訽問,本會服務台(02)828207777分機129。

為提供本會客戶網銀、網路ATM更安心、便捷的交易環境,北區農會電腦共用中心將導入安全性更高的SSL SHA256憑證,因微軟已停止支援Windows XP系統,本會網銀、網路將停止支援Windows XP sp2(含)之前的版本,敬請親愛的用戶將作業系統升級至XP SP3或新版 Windows作業系統,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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